法律问答

孩子婚前大家给它用公积金房贷购一房地产,已经付了首付款,首付款是大家出的。孩子如今早已完婚,尾款是用孩子的公积金还款。我想问一下:1、这类方法买房的尾款算孩子本人还的還是婚后相互还贷,如何区别相互还贷;2、这类方法购的房地产算孩子婚前资产还是夫妻夫妻共同财产。感谢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
2020-09-30 23:12: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款,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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