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顾客不签拿房确认单,在房地产早已产权过户后,顾客以房地产带门烂掉,电灯泡坏掉为由不签拿房确认单。物业管理水电气已还清,但也有一万保证金在中介方,因为顾客不确定,没法接到余款。房子带租期出让,租期、房地产、家具已按合同书迁移给顾客。顾客有意卡人,像那样的怎么处理?

2020-09-30 16:55: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业主维权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行政途径,业主可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二)、法律途径。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
  •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 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 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 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 可以起诉要求办理
  • 直接起诉开发商支付延期办证违约,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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