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58岁,村里人。嫁人很多年的亲妹妹昨日回家,说提前准备在县里买房,想把她自身的户籍分出去做房主,再给我们家农村房屋一间房屋分到她做房地产。他说那样之后买房就会更好弄许多 。我不懂这种,搞不懂买房跟是不是总会有乡村房地产有什么关系。想咨询律师,按他说的那样做,对我俩各自有哪些利与弊。

2020-09-30 05:39:30
律师解答共有5条
  •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 ;  房屋产权证的概念  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买房人即使交了房款,办了入住手续,但从法律意义讲,房子还是不属于买房者所有。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惟一合法凭证。《北京市房屋买卖管理暂行规定》中也明确规定:自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起,买方始取得房屋所有权。
    办理房地产权证是最关键的环节。  房屋产权证的办理  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有些地方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也会提供代办交易登记、过户和房地产权证的服务,不过,具体过程基本上都由开发商一手操办,买房人控制不了具体的进度,不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因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购房者最好能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开发商一起办理。  房屋产权证的权利  有产权证可以对房屋拥有一定的处分权,没有产权证的有些权利得不到保护.  如是买的一手房,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来保证利益.如是二手房,则基本不可以买卖,不然利益得不到保障.
  • 房产证和产权证的区别为:
    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房地产的凭证。主要记载业主所购房地产的房地产与土地的有关内容。现在颁发的房产证是由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二为一,统一制作的房地产产权凭证,两者主要区别是《房地产证》同时记载有土地文件和房屋文件,是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统一进行登记。
    原《房屋所有权证》则没有记载土地使用权状况。

  • 一、房产证与不动产权证在法律的效力上讲无区别的。只是不动产权证的内容比房产证上的内容更全面。
    二、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封面和现在的房产证很像。红色封面上印着国徽,下方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的字样。不过,新证书的内页中,登记的内容更详细,包括: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内有多项防伪标记,并且标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字样。此次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土地和房屋的登记将统一,不动产登记证书,即记载房屋的产权信息,也包括土地的使用权信息。比如房屋的建筑面积、土地的分摊使用面积等。而目前的房产证中,基本没有记载土地的相关信息。
  • 不属于当事人的不动产:农村宅基地只有土地使用权证,所有权属于集体,当事人只有使用权。不动产的范围:国务院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年3月1日起执行。其中明确规定不动产权利登记范围: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