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我和妻子以租赁和购买的形式用贷款买了一辆车。这辆车的名字是租赁公司。经同意,贷款可在三年还款后转换成个人姓名。已经偿还了一年,还有两年。现在我和我妻子离婚了,想要分车。我是这笔贷款的主要贷款人,我和我妻子已经签了字。法律将如何划分?

离婚
2020-09-29 22:30: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要贷款,另一方不同意,然后离婚,另一方与贷款有关系么 ?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贷的款,另一方不能举证借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即使离婚了,也要承担还款的责任后,向实际借款的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对公司进行清算或将公司拍卖,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或拍卖所得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 如果车子是婚前买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车是婚后购买,属于婚后财产,婚后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可以要求分割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