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根据合同条款,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签约日期为2018年10月14日,合同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12日。但由于个人原因,甲方无法接受该服务。如果你想取消合同,你能在续约期间把它扔掉吗?你能退还80%的费用吗?

2020-09-29 12:33: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比例。
     法定违约金    第一,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再如,《如工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  第二,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
    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  约定违约金  由于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法律无明文规定,有的同志认为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定违约金,超过的就是无效。
    从法律上讲,《民法通则》第12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该法条对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未作限制,允许当事人用约定违约金来弥补某些法定违约金过低的缺陷。
  • 这个其实需要看你是否有正当理由?同时还要结合合同的具体内容来看,比如对方已经存在违约或其他情形。
  • 你好!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违约金过高可以降低。如需帮助请致电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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