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我和开发商签了认购书,交了定金。现在,由于新政的出台,我认为首付会增加,贷款利率会提高,已经超过了之前签署认购书时预计的购房成本,所以我决定不再购买。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应该退还已经支付的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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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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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和开发商没有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只是缴纳了定金定下了房屋,后双方就合同条款不能协商一致,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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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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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