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乙方。我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我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但合同要求甲方在装运前5天内付30%的定金,他们将交货期推迟了3天。这份合同算不算违约?我还是违约。我是乙方

2020-09-29 11:17: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货物买卖合同中,如果一方违约,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可以要求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而显失公平,可请求减少或增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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