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5月22日我在上班的路上骑电动车,被别人的电动车撞了,伤了脚。医院检查了骨折的可能性。值得质疑的是,今天是6月26日,工伤还没有痊愈。公司让我今天去公司。我去公司说我明天要去上班,但是我的脚还没有痊愈,我的脚刚刚收到一个疤痕。

2020-09-29 06:07: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要报工伤,认定工伤之后才可从工伤基金报钱。另外脚骨折可能构成伤残等级,工伤认定后做伤残鉴定
  • 你好,要看情况,若是在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骨折的,属于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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