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教师,去年下半年被调回了家乡。写转学申请报告时,我需要原单位的盖章。原单位强迫我签字,并在盖章前自愿放弃任何工资表现。当时,为了动员,我被迫签署了这样一份承诺书。现在,原来的单位发行性能,我不能得到原来的8个月的钱。我能拿回这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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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就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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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看你们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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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视协议内容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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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和单位协商一致,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2、向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3、申请
劳动仲裁,经过裁决之后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4、裁决后单位拒不支付可申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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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