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烟台工伤保险不能报销的部分

2020-09-27 20:55: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你好,工伤保险办理程序:到工伤部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张,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本人签字;《工伤认定通知书》认定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个人申请;医院诊断证明书和出院通知单复印件;原始发票;门诊处方及病历本;医院费用总清单;工伤职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属于交通事故的必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害赔偿调节或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资料单。
  • 工伤职工享受医疗、假牙等辅助器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等 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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