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会抚养费怎样计算(一)未办登记结婚生孕第一个儿女的,征缴2000元之上5000元下列的社会抚养费。但生孕时已做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在被告之征缴后3个月内补领登记结婚的,未予征缴;这一是什么时候的规范,在律例里能查出么

其它
2020-09-27 11:52: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计算标准如下,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等等。
  • 如何计算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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