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十年的婚姻,有一个五岁的女孩,想离婚,想要孩子和抚养,男人的工作,我看着孩子在家里,父母双方都帮助带孩子,我有高血压,不能在孩子出生时,男人和我现在挣得抚养权,合法的,我能生孩子吗?

离婚
2020-09-26 21:26: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凡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同居的,如果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属于同居关系;关于同居关系以及同居期间的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处理,《婚姻法解释
    (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财产处理和子女抚养问题提出诉请,同居关系本身法律不予以干涉,所以不作为诉请。具体的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作法律论断。
  • 你好,关于孩子抚养权,法院会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将孩子判给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
  • 你好,针对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小孩子2到10岁综合双方条件看那一边更有利于小孩子成长。(有两个孩子的话原则上是一人一个)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一直是本着对孩子的成长最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