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的门面原来是装修过的,花了3万多元。现在还有两个月就到期了;房东要我把租金提高30%。如果我不增加它,我会出去;我问了隔壁同样的门面,比我的租金低25%。后来我开始做生意,我对这种事情不是很了解,只是和房东签了一年的合同。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0-09-26 20:43:08
律师解答共有5条
  • 你好,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起诉房东,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需帮助可联系律师。
  • 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房东有权利拒绝对外出租,但是如果房东对外出租,作为原承包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偿权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上述原因导致离婚,提出损害赔偿的:
    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3、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不能向第三方提出损害赔偿。 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
  • 您好!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收受的彩礼一般不用返还。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的,可能要适当退还。具体视情况而定。
  • 离婚的话,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彩礼的话,如果已经登记领证但没有共同生活的,应该返还男方,共同生活的可以不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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