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加工厂欠薪時间过长,这该怎么做?这薪水還是上年一月份的都还没发,2020年我做的,第一个月都没有发,一直到现在,他是一个月一个月渐渐地推。哪个加工厂女老板说她工厂是三个月发一次薪水,它是违反纪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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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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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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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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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