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辞退职工,未按承诺時间发放工资,欠薪没发,最终老总规定辞退职工拿企业衣服裤子抵税个人所得薪水的百分之六十,愿意拿衣服裤子的马上发剩下薪水,拿百分之三十的尽早发,不拿衣服裤子的不确定性時间发,不要想他的衣服裤子,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做?

消费者维权
2020-09-26 11:18: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辞职公司也需要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如果公司不结算工资的话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 无论何时解除劳动关系,辞工都应当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仍拒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不仅追讨应付的工资,还可能主张应付金额的50%-100%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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