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我妹妹想要离婚,他的丈夫是河南省洛阳xx,我妹妹登记的住所是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xxxx,我妹妹想离婚在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xxxx这边,我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

离婚
2020-09-22 01:21: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要看婚后有没有取得财产,婚后各自取得的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与是否实际在一起生活没有关系。
  • 同居生活有小孩的,在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根据法律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在分割时适当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 根据法律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平均分割。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该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不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