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给被告20万,他死了,已经给了10万,当时被告只发了一张纸条,被告和我谈判了6万,我不同意,经过几天的裁决,如果法院不能谈判,法院说执行,法院没收了他17万现金和房子,他欠我的全部还款?

2020-09-21 03:46: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赔偿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按判决规定支付赔偿款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依法进行执行,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多数情况下是交给法院再给你
  • 你好,先要保证胜诉,然后才是执行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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