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坚持离婚,但是我不想离婚,就这样坚持着,但是我们的共同存款在老婆的名下,那么怎样才能在这期间,保证我们的共同存款不被老婆转移呢?

离婚
2018-11-21 07:33: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如果不想离婚可以夫妻双方好好沟通,一方如果坚持离婚的话,通常也是可以离的,因为离婚可以通过起诉到法院离婚,法院如确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而且无法调解,一般是会判离的。
  • 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银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别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于事业的男士,往往还不知道家里的积蓄被存于哪个银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财产的漏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共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的名下,存于哪一个银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如果给付义务方在离婚后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也好及时到法院起诉,根据离婚协议记载的存款信息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况及钱款的去向。
      在很多离婚协议中,关于银行存款的处理往往这样约定: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当事人应注意,这样约定有好有坏。好处在于这样写相对简单;坏处在于,如果一方还有另一方不知道的存款,即使离婚后另一方又知道一方还有银行存款,因举证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不知道另一方有这些存款时相对困难,所以也很难要求再分割,毕竟,已经同意离婚时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因此,这样的约定对有钱不报者有利,从而造成对另一方的不公平。
    因此,为达到公正的目的,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应将截止到离婚协议签订之时,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的情况详细列出,包括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币种等。这样,离婚后一方若发现另一方没有记载在离婚协议上的存款时,便可以通过诉讼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隐匿一方少分或不分。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女方不想离婚,那应该首先看是否具备法定的不能离婚事由,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终止壬辰半年内、哺乳期内的,男方是不能够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如果属于上述情形的,女方可以以此理由进行答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