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弟弟被人骗去天津做传销了,还骗家里几万上去,现在他进去都不愿意回家,只呆哪里怎么叫他都不回来,请问报警可以解决吗?

刑事辩护
2018-11-19 21:1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传销组织者的刑事责任;如果这一案件得以侦破,追回自己的损失。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应予立案而不立案的,受害人可向法院直接提起刑事自诉,并可附带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追回自己的损失。
  •   传 销属于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任何人都 可以向传销地工商和公安机关控告投诉。对于传销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依法可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骗公私财物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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