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几个人一起喝酒,而且这几个人和那个人不是很熟,也没有拼酒,自己喝自己的,然后那一个人因酒后驾车撞树死亡,请问,和一起喝酒的人有什么关系嘛?

2018-11-15 19:1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所谓饮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所谓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 根据相关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包括了“同桌人可预见酒驾的严重后果,但不加以制止甚至纵容”的情形,说明一起就餐喝酒的人有连带责任。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在这里主要是纵容酒驾,不是强迫、指使他人酒驾。
  •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 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 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 的机动车辆而驾驶 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 的机动车辆而驾驶 的;

    (5)严重超载驾驶 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 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 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 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 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 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 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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