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2017年12月10日下班途中,骑自行车摔倒肋骨骨折,这是工伤事故吗?

2020-08-14 19:38: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如果受伤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如果职工负主责以上的,则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可以申请认定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 上下班路上受伤只有交通事故受伤,而且是对方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才可以要单位承担责任。不然,你自己用医保卡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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