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年5月继续劳动合同,6月退休。 但是,公司以前从我的工资中扣除了失业金的支付,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8-14 13:21: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不主动辞职,单位不能跟你解除劳动合同。
  • 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以现金为基本形式的各种帮助。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救济、失业救助和补充失业津贴等。
    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 你好,失业保险办理的流程为: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查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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