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男性是入赘女婿,有四个小孩,两男两女,小孩会怎么样判,男性还想分女性娘家人的房屋

离婚
2020-08-11 21:25: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可以诉讼离婚。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又没有法律规定的应该判决离婚的情形,一审一般会判决不许离婚。你可以六个月后再起诉,这时一般会判离。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夫妻离婚有四个孩子的,如果双方条件相当一般会判决每人抚养两个,但最终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
  • 有四个孩子,一般情况下是双方各抚养两个。但是,如果一方出现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因素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有可能会判决子女抚养权全部归一方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