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的孩子,孩子的户口在男性家里,男性需要孩子,我有权利向他请求青春的损失,我能赢得抚养权吗?

2020-08-10 11:54: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外情为过错,通常该方在对方有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时,在财产分割的时候应当少分部分财产作为补偿。但是法律没有规定婚外情以方会丧失子女的争夺权力。通常情况下只要不是对子女成长不利的一方均有权抚养子女,所以一般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 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由法院确定是否变更。
  • 你们没有办理结婚证,在法律上不是属于婚姻关系。至于你们的小孩,可以针对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单独针对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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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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