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雇佣未满十八岁的后果如下:
1、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2、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
雇佣童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雇佣童工的,发现者可以通过打电话、写举报信或者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
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