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请咨询一下,婚前男人支付抵押贷款买房,两年后离婚,如何分配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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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14条规定,此类房屋分割应分两种情况:婚前已经进行了产权登记,则该房屋产权归购房人,属于个人财产没有异议;婚后完成产权登记,那么,属于购房人婚后取得的物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认为,属于购房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诚然,购房人对所购房屋的产权确实是在婚后发生效力的,但是,这种登记应当理解为对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的公示和确认,因为,购房人用以购房的款项不是婚后取得,亦即,该部分价值并非购房人婚后所创造或新增收入;再者,婚前购房并支付全款,购房人已经完成了购房所应负担的全部义务,产权登记及房产证办法是开发商和行政机关的义务,不能因为第三人未能及时履行义务而剥夺守约人的权利,这也是公平原则最起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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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前财产,是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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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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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