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上大学,女儿六岁,离婚由女儿抚养,双方应该如何分配抚养费

离婚
2020-08-10 10:52: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子女抚养权,需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对于成年子女,一般是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但以下两种情形下需要考虑支持给付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但仍然在校接受高中学历的教育的;
    第二,对于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即使其年满十八周岁,也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其父母也应该继续承担其生活、医疗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