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我妻子和一个男人住在一起,叫我离婚,然后他们住在别的地方怎么样?

离婚
2020-08-09 07:44: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 若协议离婚不成,可考虑诉讼离婚。
  • 最好和你丈夫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就起诉离婚,不然你可能涉嫌重婚罪的。不存在分居多长时间可以强制离婚的事,法律规定分居两年以上,可以判决离婚。我是扬州律师,可以帮你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