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结婚后失去了我们的共同财产!如果他把所有的钱都花在外面!我能带我的部分吗?

2020-08-09 04:3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公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后归他所有,婚后以夫妻共同收入还贷的部分,由他分出一半补偿与你 如果你们对婚内双方收入书面约定为个人财产制,你是以个人收入购买2套房产的,房产所有权归你,对方参与还贷的,他的还贷部分你应该补偿与他。如果你们没有此类书面约定,2套房产无论以谁的名义购买、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得房产一方,应该补偿该房产一半价值的金钱与对方。 老公在外开的公司所欠的债务,属于公司债务,与个人无关。 并非第一次诉请法院离婚一定会驳回,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应该判离。如果你老公不愿意离婚,你得收集证明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 您好,婚后所得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婚后赠与并明确赠与一方,为一方个人财产。
  • 婚后财产,登记一方名下,如果双方均有出资,一般情况下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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