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孩子刚好九个月,半个月前商议离婚,孩子给了他,现在想回去,有可能吗? 谢谢你!

离婚
2020-08-08 22:22: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持。
  • 要起诉变更抚养权了
    原则上二周内的都归女方抚养
  • 两周岁内属于哺乳期,一般都随母亲生活。离婚时应当慎重考虑孩子幼小不宜离开母亲,办理离婚时工作人员应当提示,还是先与前夫协商,不成考虑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