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做财产公证,婚后债务,一方欠,另一方可能不还?这对第三方有效吗?

公证
2020-08-08 20:54: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这位朋友,您好!
    1、对于您男友的婚前债务,无论你们是否去做公证,也无论做公证时债权人是否在场,这都只属于男方个人债务。因此,如果你们已经决定去做《婚前债务公证》那也没问题,债权人不在场也不影响公证效力,而且在你们婚后,债权人无权要求您来还款。对于您来说,唯一的影响在于,婚后男方取得的财产也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他用这笔钱去还债,势必造成你们共同财产数额的减少。
    2、既然去做公证,就应当在公证书中写明具体的欠款数额、债权人、归还时间等内容。
    3、每年写一次欠条应该是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为避免被认作婚后债务,建议在婚后男方被要求重写欠条时,注明该借款实际借出的时间、属于个人婚前债务并表明愿意按时还钱的态度。
    4、由于各公证处可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关于办公证所需证件建议直接咨询公证处。
  • 夫妻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来承担清偿责任,此时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债权。但要是夫妻之间约定属于个人债务,不过却是出于逃避债务的目的而作出这样的约定,那么还是不能按照个人债务来对待处理,此时仍旧认定为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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