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交易房屋合同上沒有写房屋里的机器设备归谁,如今购房不许取走房间内的家用电器等机器设备,究竟应当归谁,感谢

2020-08-08 08:43: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需要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办
  • 单位向个人借款的,并且借款的来源是合法的,单位向个人出具的借条符合法律规定的,借贷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公司股东一致同意进行担保,则这一情形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如果未取得股东的同意,则担保无效
  • 企业作为担保人担保合同有效。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二)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三)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四)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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