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妇的另一方面,送给小三的房子和财产不允许用法律手段回来吗?对方需要提供什么,另外,小三房的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

2020-08-07 23:38: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否完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不能简单机械地一刀切。
    夫妻一方的财产,就其属性看,最明显的一条就是个人属性,但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中,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具有个人属性。比如误工费,其实就是因误工而减少的工资性收入,换言之,它具有工资的属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除明确约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外,一般是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
  •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此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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