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7年2月10日签约三年,但是现在我想辞职。我想陪同违约吗?我该怎么办?

2020-08-07 09:2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条摒弃了原经济合同法的过错责任原则,将违约责任定性为严格责任。
    1、合同法第107条完全没有提到“过错”问题,从法律文本解释论上可以看出法律没有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2、将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确定为严格责任并非自合同法始。民法通则、原技术合同法和原涉外经济合同法早已经有规定。
    3、为合同法立法过程中的变化所表明。建议草案第138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其履行不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您好,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电联详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