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他结婚一年后有了一个孩子。婚后,却没有结婚证,离婚,我妈妈的婚姻应该还给我吗?

离婚
2020-08-07 08:46: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法院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2、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结的婚,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这时候的事实婚姻同样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任意解除。
      需要一个离婚仪式的,当事人应该先到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然后再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婚姻法解释
    (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第二款又规定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孩子抚养权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了由法院判决。一个孩子抚养权看双方谁更适合抚养和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 没有结婚证的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哪一方所有,可以参考婚生子女抚养权划分的规定,双方可以协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判决的原则是判给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在哺乳期内的,一般判给女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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