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交通警察可以扣留驾驶证和驾驶证多久

2020-08-06 21:08: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
    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高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 如果不是酒驾、醉驾,也不是将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不用扣驾驶证。暂扣驾驶证,就是为了核对驾驶证的真实性和进行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后,交管部门应该对暂扣证件的当事人给开具“暂扣凭证”最长不超过15日。
  •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交通事故驾驶证一般来说是扣五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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