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公司或是加工厂彼此签合同后,企业或加工厂辞退员工,企业或加工厂对职工有哪些赔偿吗

2020-08-05 19:21: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据此你可依单位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 建议可以先找公司协商要求补偿,对方要是不给的话,可以及时投诉举报以及申请劳动仲裁。
  • 单位对无故辞退一直没有补偿的意思的,要按照劳动争议解决办法进行处理,先去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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