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已经失踪近两年了,我现在想离婚,而且找不到分居的证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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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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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要离婚首先需要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要离婚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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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想要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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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