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四川的丈夫是湖南省的,我们在四川拿了结婚证书,我还能够户口迁移到湖南省吗?假如能都有哪些步骤?

其它
2020-08-05 04:2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迁移户口的一般程序,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婚迁户口)、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购房入户)等证件;  2,去户口迁出地的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去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移户口,并领取户口“准迁证”;  5,再去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迁出户口,并领取《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不用把她的户口签到四川
  • 不需要迁户口,身份证、户口簿、当地派出所的证明就可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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