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在工厂上班,没签订合同,不干了,扣工资有效吗?

2020-07-30 17: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个人所得税 法第八条明文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实际上这笔税款还是你自己交的只是你没有直接交给税务机关而是由单位代为实行,所以实际上你是缴纳了税款的。
    此笔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即单位向单位居住地或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扣缴申报入库,大致可以理解为“谁付钱,谁扣税,谁处纳”,属于源泉扣缴。
  •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即也可以成为用人单位“扣钱”的理由。
  •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克扣员工的钱的,单位要扣钱必须在法律规定有更合理适当的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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