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向男性户籍地起诉离婚。 他失踪已经十年了。 我该怎么办呢? 你可以很好地离婚

离婚
2020-07-28 09:16: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离婚起诉步骤大致如下:
    1、写民事诉状;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提交证据材料;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 起诉离婚前的准备。主要是准备以下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书)、原告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子女身份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婚姻证明、户口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