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工作过半个月时间,但是老板不是一个守信用的人,工资没有按上班前的,加班也没有加班费,哀天叫地啊,真是令人发指。帮他们弄好网站信息,完善网站后就过河拆桥,我们同学十几个人,当时因为是老板委托一个现在那公司上班的同学找我们,有的只是头口协议,没有其他的证明,现在老板不认账!!大家给点建议,帮帮我们怎么换回我们的损失!!!希望热心人士帮助我们这些刚出来社会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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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和加班费的,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劳动监察大队介入处理,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支付的。
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
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
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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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
你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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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的方式可以有:
与用人单位协商;
找工会或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
向法院起诉。
其中,协商和调解是最便捷的方式,对劳资双方都有利,而投诉和申请劳动仲裁是走法律途径,没有协商和调解快捷,向法院起诉是最后的方式(能劳动仲裁的,要先申请劳动仲裁),无论采取哪一方式都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没有最好的方式,只有适合自己的方式,期间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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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