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日起,工资超过5000元每月要交税。
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缴个人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综合所得减去以下费用为应纳税所得额:
1、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
2、个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
3、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4、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