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35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说明:根据最新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调整为5000,自201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