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享有的权利有:
1、查阅案卷、了解案情的权利;
2、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3、对证人、证言询问、质证和对证据提出异议的权利;
4、参加法庭辩论、拒绝辩护的权利;
5、经被告人同意,有代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权利;
6、申请延期审理、调查时有发问、申请调取新证据的权利;
7、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司诉讼权利或有人身侮辱行为的,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8、经许可或同意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与取证的权利;
9、依法执行辩护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干涉的权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