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令58号),自2018年1月1日起,上海居住证正式采用该政策办理。相比之前,新政策不再要求社保;取消了临时居住证,采用居住登记满半年拿证制度。现在办理居住证只需2个条件:个人信息证明(办理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在上海合法居住证明(以下3选1)
(1)本人自购房,提供房产证复印件(验原件);
(2)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复印件(验原件);
(3)近亲属自购房,房产证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