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超过起付线的部分,都需要个人支付。
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医保卡没钱也可以报销,主要按照以下比例报销:
(一)44岁以下人员医保报销比例:
1.在一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附加基金)支付65%;
2.在二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60%;
3.在三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50%。
(二)45岁以上人员医保报销比例:
1.在一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5%;
2.在二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0%;
3.在三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60%。
(三)如果是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在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
1.在一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5%;
2.在二级、三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0%。
(四)在职职工发生的门急诊自负段的医疗费用以及由附加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在职职工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