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以海南为例,非法集资2000万元,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个人非法集资超过100万元的,数额每增加30万元, 增加一个月刑期;单位非法集资超过500万元的,数额每增加150万元,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增加一个月刑期。最后还要考虑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