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划导向车道路口按所需行进向驶入导向车道,如有违反,按《交通》第九十条规定该交通违行处100元处罚、扣2分。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二、《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