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开发商。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即房屋保修期为5年,在房屋保修期5年内,房屋出现渗漏问题,业主可以根据上述之规定要求开发商采取补救措施,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除渗漏是受害人及其相邻关系人造成的情况之外,开发商必须无条件为业主修理渗漏问题,保障业主的权益。如果开发商不按照条例规定,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赔偿其损失。